Monday, September 22, 2008

“去荷兰”为什么那么惨?

今天,仁老大问我是否知道“带人去荷兰”这句话的典故。

我不知道,但曾经读过相关的文章。

以前,在李永球的《字言字语》里读过〈脏话,请骂得有道〉。李永球说“去荷兰”是“隐后式”的脏话。“去荷兰”=“去荷兰干”=“去给人干” (“荷兰”和福建话的“给人”谐音)。


后来读者黄士春先生致电李永球,告知李关于“去荷兰”的另一个背景。黄先生也是一位写作人,翻译并出版多本有关我国法律的书。

据黄先生所说,粤语“去荷兰”的意思不同于福建话,而是“去死”的意思,在60年代即出现。因为当时的棺材车类似旧时代的荷兰船,人们就把棺材车叫做荷兰船,把死亡谑称为“去坐荷兰船”,久而久之简化成为“去荷兰”,义为“去死”。

仁老大告诉了我“带人去荷兰”的历史典故。这句话里“荷兰”是指荷属印尼。以前从唐山来到南洋,通常到几个重要大港口再分散各地,也有些是从甲地迁移到乙地。当时荷兰人的统治很苛严,劳工不足时,就常有其他地方华人被骗被拐被卖身到印尼去,过惨不忍睹的猪仔生活。因此,就有了这句话“带人去荷兰”。

荷兰那么美,“去荷兰”有什么不好。嘿嘿,原来这个荷兰不是真的荷兰……难怪乎!

去给人干,去死,去过生不如死的猪仔生活,哪个最惨?见仁见智。



注:仁老大是我朋友,台大研究所毕业,这仁是研究历史的

注2: 明先生补充:
广东人通常不说“去荷兰”,而说“返荷兰”,大有“归天家”/ 驾返遥池之意。

1 hugs:

Anonymous said...

直接联想:荷兰~唬烂

chinhsien